抄与被抄都能淡然处之?
网络小说抄袭事件近来层出不穷。即将被拍成电影的唐七公子代表作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》,不久前被曝涉嫌抄袭某部耽美小说;曾经大红大紫的《甄嬛传》,其原著也被某网站“判定抄袭十余部作品”。
随着网络小说纷纷被搬上银幕荧屏,说起来实在有些不堪的抄袭现象,正在被不断地暴露于前台。面对此情此景,周运坦言,网络文学行业在最初的起步阶段,对所谓抄袭比较淡然。
那个时候大家出于兴趣写作,网络小说不太挣钱,即便发现对方抄了自己的作品,也大都比较宽容,不会掀起轩然大波。
但他记得,“到了2005年以后,网络文学呈井喷式发展。尤其这两年强调作品IP价值,有的作品经运作经济利益巨大,整个事情就显得完全不一样了。”
这个过程中,网络文学平台无形中对抄袭有推波助澜作用。网络作家黑色火种近来发现他的作品被人侵权,于是投诉到平台方,但此事很快被压了下来。
周运分析说:“平台方侵了作者的权,但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,常常会通过私下解决的方式,最后总是不了了之,作者的权利就这样一次次白白被侵犯了。”
17K小说网总编辑刘英则认为,社会对名人的过度宽容,助长了抄袭之风。作家郭敬明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被法院判决剽窃庄羽的《圈里圈外》,但郭敬明始终没有向对方道歉,。
郭敬明粉丝只管喜欢不喜欢,不管是非对错,他们公开说,有本事你也抄,看你能不能火。”而出版社也是大力推广、宣传郭敬明,他本人并未因抄袭付出过相应代价。如此种种做法,都令抄袭行为变得越来越肆意。
网络文学也该换玩法了
网络文学频频卷入抄袭风波,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反思。有人直言,网络文学产业的老玩法、老格局,到了该打破的时候了。
网络作家面对抄袭的淡然态度,与网络文学复杂的版权关系不无关系。尽管网络文学圈内抄袭现象层出不穷,可无论是文著协,还是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,至今从未接到过网络作家的维权投诉。
张洪波说,目前文著协还没有一名会员是网络作家,“网络作家的作品版权归于文学网站,有网络作家告诉我,网站不允许他们加入文著协。”
而这在周运看来,这个行业运行多年的签约制,并不利于网络文学作家版权意识的培养。他认为,长期以来,网络文学的所有版权都由平台方占有和代理,作者相当于签了人身绑定合同。
由于平台方过于强势,合同签署条件往往过于苛刻,网络作家获得收入的大头都被平台方拿走了,“在这种畸形模式下,作者话语权非常少,维权动力也不足。”
业内人士寄希望于行业格局的改变。周运预言,随着越来越多网络文学产业链下端的商家入场,如游戏商、影视公司的介入,网文行业旧有的模式迟早会打破,新玩法会出现,所谓签约制也将面临彻底颠覆,而这个时候方能真正论及作者“版权意识”的培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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