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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回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(1 / 2)

 迎春为何会嫁给孙绍祖

《红楼梦》现存八十回回目中,只有两条与迎春有关,一个是七十三回《懦小姐不问累金凤》,再一个就是第七十九回《贾迎春误嫁中山狼》。“懦”是她的性格,“误”是她的命运。

一个“误”字,已经注明了迎春的悲剧。二小姐贾迎春这一生,实在是太窝囊,太懦弱,太倒霉了,故而一子错,满盘皆落索,又怎能不为命运所误呢?

都说“男怕入错行,女怕嫁错郎”,遇人不淑,大概是一个女子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了。这一“误”字可谓痛矣。

迎春的判曲名曰《喜冤家》,是说婚姻本是喜事,却偏偏“冤家路窄”,同老太太说的“不是冤家不聚头”是一个道理。且看原文:

“中山狼,无情兽,全不念当日根由。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。觑着那,侯门艳质同蒲柳;作践的,公府千金似下流。叹芳魂艳魄,一载荡悠悠。”

但是,迎春再懦弱,毕竟也是“侯门艳质”,“公府千金”,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?这个“误”究竟由谁铸成?

且看第七十九回《贾迎春误嫁中山狼》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:

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。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,祖上系军官出身,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,算来亦系世交。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,现袭指挥之职,此人名唤孙绍祖,生得相貌魁梧,体格健壮,弓马娴熟,应酬权变,年纪未满三十,且又家资饶富,现在兵部候缺题升。因未有室,贾赦见是世交之孙,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,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。亦曾回明贾母。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,想来拦阻亦恐不听,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,况且他是亲父主张,何必出头多事,为此只说‘知道了’三字,余不多及。贾政又深恶孙家,虽是世交,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,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,并非诗礼名族之裔,因此倒劝谏过两次,无奈贾赦不听,也只得罢了。

这一段波澜突起,写得十分仓促,起笔一句“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”劈空而来,硬生生插入孙绍祖其人其事,前文毫无照应,这与雪芹一向“草蛇灰线,伏脉千里”的笔法极不谐调,倒更像是一个剧本大纲,有骨无肉,更无精气神儿。

若是只从字面条件来看,贾赦发嫁迎春的理由似乎并没有什么大错,那孙家出身军门,有财有势,孙绍祖相貌、体格、功夫、交际手段,样样都好,既在兵部候缺,想必前程远大,作为庶出的迎春嫁得这样一个夫婿,“硬件”上是过得去的。

奇怪的是,孙绍祖已经快三十岁了,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“老”了,至少比贾琏大得多,又“家资饶富”,为何却没有老婆呢?书中说他“未有室”,这可能有两种解释,一是不曾娶亲,二是原配死了。其中又数后一种可能性更大,那么,迎春嫁过去等于是做“填房”,同邢夫人、尤氏的身份相似,显然是有“低就”、“下嫁”的意味,贾母和贾政的不满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。

孙家行伍出身,虽是世袭军职,却非诗礼之家,与钟鸣鼎食的贾府还是不能同日而语的。贾赦贪其家资而下嫁女儿,显然不智。

而最有疑点的,还是贾政所指的“不能了结之事”。其深层含义就是,当年孙家有事求贾家帮忙,遂拜在门下以求庇护。换言之,贾家曾对其有恩。

但是孙绍祖显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,非但不肯念恩,还要反咬一口。书中借迎春归宁时转述的一番话补出弦外之音:

“孙绍祖……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,不该使了他的。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,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:‘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,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,把你准折买给我的。好不好,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。当日有你爷爷在时,希图上我们的富贵,赶着相与的。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,如今强压我的头,卖了一辈。又不该作了这门亲,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。’”

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?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?

固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,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。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,还出手八百两银子,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;那周太监来打秋风,张口就一千两银子,贾琏虽艰难,也还捣腾得出,可见“瘦死的骆驼比马大”,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。

因此,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。至于那五千两银子,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,最大的可能,就是因那“不能了结之事”求贾家帮忙拆理时,拿来送礼的。如今事情了结,他又翻脸不认账,得了人不算,还想把钱也要回去。

这样的人,民间俗称为“白眼狼”,文人称之为“中山狼”。典出明朝马中锡《东田集*中山狼传》,也就是我们熟知的“东郭先生”的故事:赵简子在中山打狼,狼中箭而逃,遇到东郭先生,向其求救。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,将狼藏在书囊中,骗过了赵简子。狼活命后,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。

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“子系中山狼,得志便猖狂”。“子、系”合起来就是一个“孙”字,这姓孙的狼心狗肺,恩将仇报,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,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,还有别的反噬行为,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,就与孙绍祖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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