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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狂欢(二)(1 / 2)

 这是一把杀猪刀。

只听名字,就能大概在脑海里描绘出那个形象,宽厚的刀背,扁平的刀面,刀刃划过及其弯曲的弧度,最终和脊背汇聚成一个看起来不太锋利的刀尖。

正是这个形象,让这把刀给人一种很蠢,很笨,圆圆胖胖的感觉。它不如街头混混常用的开封刀那样粗长霸气,也不如跳刃匕首那样凌厉危险,因为杀猪刀从来都是这个样子好像它只能用来剁剁案板上的猪肉,剁剁那些让人神烦的猪骨头

是的,这种刀似乎只有一种使用方法,那就是“剁”,就是牟足了劲,把刀刃砸向离他最近的东西就是这么简单。

所以老乔伊很喜欢这把刀,所以当年他就是拎着这把刀,剁开了忘者祭殿的门,剁开了虹桥,剁开了天堂通往人间的路,和路上所有挡着他的讨厌家伙。

说起来你可能不信,老乔伊是个可怜的“人”,活着的时候是,死去之后依然是他生前死后,第一次感受到快乐的时候,是他看到了一个叼着烟的家伙。

那个家伙看起来很单薄,很颓废,乱蓬蓬的头发和一对浓重的黑眼圈。

那天他站在血海的岸边,潮汐冲刷着他的裤脚那个人懒散的插着兜,对自己说“你想逃离这里么?”

那时的老乔伊还不会说话,他只能遵从着自己的意志,摇了摇头他只能摇头,无尽的奴役让他萌生不出任何“逃离”的想法。

而那个人笑了,他将烟头扔进血海,火光映红了天堂的穹顶。

就这样,他带着自己逃了出来。

他带着自己去了一个小酒馆,认识了一个自称“酒保”的人,他给了自己一副身体,给了自己一个名字,还给了自己一头可爱的小猪。

老乔伊很喜欢那头猪所以他很感谢这家伙。

哦,对了,这家伙叫子良。

当然了没过多久,老乔伊就用自己那无比“聪慧”的脑子发现了,这个叫子良的混蛋根本不是因为好心而将自己救出来的,他就是想把自己拉上一条贼船。

但是老乔伊依却不在意这些,毕竟他觉得子良这个人除了懒散,抽烟,嘴黑,欠揍,性格恶劣,脾气不好,阴险狡猾,不爱收拾屋子,总说自己笨之外,还算是挺不错的。

所以,老乔伊很乐意跟着子良,穿越无数的位面,寻找那些散落的“罪孽碎片”同时,也顺路真的只是顺路,找一些能给自己的猪换换口味的饲料。

所以,为了能找到饲料哦,不对,是为了老乔伊和子良之间坚固的友谊,他此刻再次的掏出了那把刀。

也习惯性的再次哼起了那首歌

“我的死期将至。

从我的敌人身上溅出成桶的鲜血,创造了一个海洋。

我现在必须乘着用他们尸骨制成的小舟穿过这片海。

我的帆是他们的皮肤。

吹动风帆的是他们最后的呼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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