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酷我小说>玄幻魔法>理想人格> 第二章 远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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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远行(1 / 2)

 昭的判决下来了。记过,暂留能力者队伍察看,算是戴罪之身了。不过好在没有被开除神籍,已经算是大吉了。神族没有对外公开这件事,目前只有第十四分队内部知晓。而耀晴对此也没再说什么。一切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。

神族驻地球部队目前还没工夫追究昭的这件事,因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——眼下,神魔两族都开始秣马厉兵,第三次神魔大战估计也已经被高层提上日程了。在这样的节点下,留着左将军沙恩·霍夫曼以及其麾下的精锐部队在地球附近,显然是不现实的。而且地球这边,大片的魔物已经被消灭殆尽了,只剩下可能的漏网之鱼。如此情况之下,倒不如,直接把沙恩将军的队伍连同能力者,一并调回神族,只留下少量的兵力守卫地球。而且在出了昭这件事之后,地球方面的领导人们也不希望有过多的神族部队常驻在地球。这种做法,对于人类和神族双方都是最好的选择。

但话虽如此,实际执行起来,却也有不小的难度。这些能力者们从未接触过神族社会,能否迅速融入其中,便是个不小的问题。其次,这些能力者该安插在哪个部队,其军衔如何评定,该不该让他们帅军,也是个难题——这群能力者虽说是作战经验尚欠缺,但是其实力的确不弱,完全具有率队作战的实力。但是,一来,这些能力者除了清扫地球上的魔物,仅仅参加过一次小规模的神魔战争,没有其他的战功,便不容易与神族普遍实行的的战功制挂起钩来;二来,如果他们真的当上将领,神族的战士服不服他们,也是个未知数。

但是无论如何,这件事还是要办的。神族早些时候便一直在策划这件事。到现在,龙族清缴基本完成,便到了该让他们进入到神族的世界的时候了。

于是,这些人也到了与人类世界告别的时候了。

这些能力者们,也许早就想象过这种情况。但是真正到了要走的时候,却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来。好在,神族总还是讲人情的,在这最后的时候,给了能力者们一天的时间,与这个世界好好地告别。

这一天,是19年7月17日。

有些巧合的是,也正是在一年之前,差不多这个时候,地球上的他们,突然之间,纷纷获得了各种奇特的能力。这一年中,他们成为了“能力者”。他们不属于人类社会,在神族之中却又显得另类。这一年中,他们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,学习了格斗术和法术,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。多年后,如果问起,有关这一年的感受,他们也只能是闭上双眼,体味良久,然后说道:实在是太奇幻了。像做梦一样。

他们虽然如同漂萍一般,徘徊在人类和神族之间,但也总还是更心系着人类社会吧!毕竟是生活了数十年的地方。可如今,他们却要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,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了。这种滋味,真不是五味杂陈能形容的。

但不论如何,该走还是要走的,一分钟也耽搁不了。他们也只好强忍着心中的伤感和依依不舍,再好好地看看这个世界,拍一些照片留作念想,认真地跟这个世界道个别。

这一天,神族部分解除了他们的活动限制。可以回到家里,与家人道别;也可以无目的地四处转转。只要不招摇过市,基本是没有限制的。

17日,按bj时间来算,中午十二时,许多架军用飞机集结在莫尔兹比港。它们将把这些能力者送到家。

晚六点三十二分,中国sd省围防市清州市,朱祐德乘专车,从围防机场到了家。

他的家在城郊。小时候,他们一家是在乡下生活的。等到了祐德上学的年纪,父母咬咬牙,把乡下的地包了出去,全家来到清州市城区,租了套房,打工赚钱,以求祐德上学方便,后来也逐渐找到了待遇相对好的工作,攒钱买了房。祐德成为能力者后,父母因为在城里有比较稳定的工作,而且也住了这么多年了,所以一直也没搬回去。

祐德敲门。父母之前被告知,孩子今天晚上会回来,于是便一直等待着。父亲开门。家里还是原来的样子。母亲坐在餐桌旁,餐桌上是丰盛的菜肴,却已经凉了。

“回来啦?”

祐德就点点头。

一年未见,千言万语,却说不出来。

于是这一家子便坐到桌旁,只是吃菜。祐德的父亲爱喝酒。爱喝白酒。家里不似饭店那般讲究,一直用的是茶杯,一杯二两。父亲就着菜,一杯一杯地便下肚。母亲也喝,但喝得不多,陪着喝。祐德也会喝酒,不过只是逢年过节会倒上半杯。

父亲伸手要拿酒瓶,祐德抢手拿过,先给父亲倒满,然后又给自己倒满。母亲接过酒瓶,也倒满。

三人就喝。也碰杯,也搛菜,只是不说话。

这些来自农村的人啊!他们本应当是那么热情。走在小路上遇到了,都能拉上两句,互相寒暄,还礼节性却又不失真诚地邀请对方去家里坐坐,喝茶聊天——你若是把这礼节当成了真话,当真去了,他们反倒是十分高兴,便拿出最好的茶叶,泡满满一大壶。可是,当他们来到了这城里,却又变得不一样了。在这里,走在马路上,人来人往,却都望着别处,更没有人会主动与别人搭话。更何况,他们来到这里,四望无亲,又有谁能够敞开心怀地喝酒谈天呢?孤独封闭了他们的热忱。他们也渐渐变得像城里人一样沉默了。

可在这沉默背后的,却又是另一种的,更深层的孤独。这种孤独来自于他们的无根性。农村是回不去的他者,城市却又是难以到达的别处。根已失,而茎蔓却又难以够得到彼岸,便只能任由自己漂泊在这时代的乱流之中。

一如这些能力者们。

几杯酒下肚,父亲脸色渐渐涨红,便打开了话匣子,问祐德这一年来的事情。问他受的苦,问他经历过的事。祐德就一五一十地给父亲讲着,像讲故事一样。

讲完,菜也吃得差不多了,父子两人又喝了几个酒。祐德却有心事一般,几次想开口,却只是叹口气,说不出来。

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父母,自己将要远行的事。

没想到父亲却先开口了。他拿起酒瓶,给自己斟上一杯,又给祐德倒满。他说道:“来,咱爷俩再喝一个。”

祐德本以为是五口或是六口(注)。没想到父亲端起杯来,一口闷了。

父亲放下杯后,说道:“其实,我们都知道了。你们那边的人都跟我们说了。明天就要走了是吧?到老远的地方去。我们都知道了。”

祐德端杯的手悬在空中。

父亲倒满酒,说道:“来,我再跟你喝一个。”两人碰杯,父亲又是一昂脖,白酒尽数灌进肚中。当的一声,酒杯敲放在桌上。

“其实啊,你当时走的时候,咱也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。没想到,这一天来得这么快。

“我知道,你们这些孩子厉害,有能耐,要去老远的地方保家卫国了。爹都清楚。爹心里也高兴啊。窝囊了半辈子,你看看,儿子给咱长脸了。爹有时候,真恨不得跑到外面去喊,咱孩子出息啦——但是不行,那些人不让。

“你爹是农民,没啥文化。咱也不懂你们那些事。但是咱清楚,你干的都是些大事,是好事。咱知道,咱这孩子,心眼好,也不会干坏事。所以,不管你干什么,爹妈都支持你。你就放心去干。

“但是咱还是说,在外面,一定得小心,时刻提防着点。都说,害人之心不可有,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!你祖爷爷的事,你也都知道……

“来,咱再喝一个……你这一去啊,也就不知道啥时候还能回来了。你在那边,也别想咱。我们俩在这,啥都挺好的,你也不用挂念……等你走了,我们也就不在城里住了,就回到老家那边,把那地再种起来……”

父亲一句一句地说,一杯一杯地喝。喝着喝着,眼圈也红了……

一直喝到两人全都醉倒在桌上,不省人事地酣睡。母亲还稍微清醒些,扶着两人回卧室……

晚七点十六分,中国sd省围防市苍狼县,赵明华乘专车从机场到家。

明华原本是走读生,家就住在学校对面的小区。

行至门前,明华下意识伸手探向衣兜。居然真的有钥匙包。她不禁叹口气,又笑笑。阔别一年多了啊。想想当时,从家里走的时候,还以为又是学校的什么琐事,很快就会回来,便带着家里的钥匙。谁成想,这一去便是一年多。直到如今,才重又换下作战服,穿上当时的衣服。至于这钥匙包为何会如同宿命一般地躺在衣兜里,她也记不真切了——兴许是刚到基地的时候,迷迷糊糊地,衣兜也没掏,就把衣服囫囵扔到洗衣机里了吧。

她拿出钥匙,打开门。

思绪又飘回一年前的时候。

她仿佛又看到一年前的自己。回家,父母已经睡下了。她信手扔下书包,拿着两三本书走进自己的房间里。把书放在书桌上——或是英语的词汇书,或是数学的大题的训练,等等。书桌一角,一定会放着一碗削好切好的水果。她便打开台灯,继续学一会……

她现在突然希望,生活仍然是这样的。但是父母两人坐在沙发旁,等待着她,似乎是在提醒她:过去的已经回不去了。

不知为何,她似乎记不太清跟父母聊了什么了。他们肯定是聊了很多,一直聊到了晚上九点多,也没吃饭。她自然是不会饿。

她记得最清楚的一段。最开始,父母都只是问在那边发生的事,闭口不谈远行的事情——他们当然知道这件事,可他们更知道,女儿内心敏感,这种事也不好说。

但终于,在聊到一长段沉默之后,母亲笑着,说了句:“要远行了啊。”

明华鼻头一酸,眼眶顿时就红了。

“想哭哭出来吧,哭出来好受些。”母亲说道。

但真这么说了之后,明华却又感觉哭不出来了。只是叹了口气,说道:“是啊,要远行了。”

聊完,父母才开始收拾做饭。都是些家常菜,没什么特别的。鲁菜菜系,以“鲜咸”两字为特征。可是,咸似乎也不能作为一种很显著的特色;而对于偏山东内陆的地方来说,鲜似乎也体现的不多。但是,鲁菜似乎依旧有它那种独特的风味。但你又很难用一些词汇来概括它。浓油赤酱吗?倒也不见得。大火烹煮?似乎也太过刻板。但它就是有那样一种敦厚朴实的味道。不花哨,不浮华,在大大方方填饱人的肚子之上,还能给人带来一些畅快,一些温情。

对明华来说,这就是家的味道。

吃完饭,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。有东西垫在胃里,自然有种沉甸甸的踏实感,明华的心情也舒畅了许多。

“爸,妈,我出去逛逛。”

“这么晚了……”母亲刚要说话,父亲抬手打断她,说道:“去吧。”他似乎想接上一句“注意安全”或者“别回来太晚”,可貌似又都不合适,于是也就笑了一下,没再继续说。

明华开门。

门口楼道,一人倚着墙边,冲她一歪头。

“昭?你怎么在这?”

父母闻声,于是跟过来看。

“这是……”母亲问道。虽然昭与明华原来是同班,但明华的父母并不认识昭。

“跟我一队的,我的朋友。”明华说道。

昭像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一般,似笑非笑地望着她。

明华脸上飘起绯红,顿了一顿,接着说道:“男朋友。”

巴布亚新几内亚。死神没有回去。

他不想回孤儿院。

实话说,孤儿院的院长对他们挺好的。但他确实不太愿意回到孤儿院。他也说不出来为什么。或许是因为,小时候与朋友们一起恶作剧,捉弄过院长?似乎也不是。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
其实这也正常。因为,世界上,比人的意识更复杂难懂的东西,恐怕就是人的潜意识了吧。

他自小生活在孤儿院。那里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。他的童年,至少吃穿上是完全不会有问题的。虽然如此,孤儿这个身份,还是给他,或者说,给他们这个群体带来了诸多影响——而讽刺的是,这种影响,恰恰是来自于他们身边,所有关心他们、想帮助他们的人。他们之中,有人这样说道:“一旦让别人知道了你的孤儿的身份,他们就如同着了魔一样,拼命地对你嘘寒问暖,了解你小时候的经历,并加以同情——而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可同情的。孤儿是事实,但你要知道,并非所有的孤儿都应当被给予这一份同情。我们心中,或许有一辈子的伤痕,但那又怎样呢?谁的心还没点伤痕呢?为什么非要一遍一遍地提及这些事?最关键的是,他们的那种热情——那种热情,根本就不是朋友之间正常的交情。就像是,你许久未造访一位本来关系不错的亲戚,最近偶然去拜访,他对你很欢迎,也很热心,招待你吃饭,但是你总会觉得,你们之间有某种隔阂——对,就是相敬如宾,这本身就是对于亲情之间的一种隔阂……”

死神便是如此。

所以,他讨厌的,是孤儿这个身份。而孤儿院作为与此联系最为密切的事物,作为这种身份的象征,便在他的潜意识里,与孤儿挂起了钩。因此,他不愿回到那个地方。

为了躲避“孤儿”这一标签,他选择了孤立自己。除了孤儿院的那些朋友们,他便很少再与人交流。即使是到了上学的年纪,他也选择自学——最开始是在孤儿院,后来在出租房里。而在苍狼县这种小地方上,只要稍微走走关系,在学校挂个学籍,还是简单的。

他的院长当然不希望他这样。所以这些,都是他请求他的姐姐帮他办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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