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起来,他倒也有一个想见的人,那就是他的姐姐。当初,正是他的姐姐把他送到孤儿院,为他办理户口,以及长大之后给他生活费,等等。但是她与死神所有的交集仅限于那一个手机号码。而且每次打过去必定是占线或是关机,只能发短信。他的姐姐则大概在十多个小时之后才回复。他们从未见过面。除了当时她把死神送到孤儿院那一次之外,这个人似乎就再没有露过面。因为他当时还是婴儿,根本不可能记得这些事。他也曾问过孤儿院院长,关于那次见面的详情。院长只说,她穿着风衣,戴着墨镜,抱着襁褓之中的死神,径直找到院长。也不多解释,就递给院长一大笔钱,要求他们抚养婴儿。其他任何细节都没有了。而在当时,监控摄像在这种小县城还没有覆盖,留下的影像资料也早已无从查找。死神甚至怀疑这个姐姐的真实性——因为只是露一次面的话,随便找个替身都是十分容易的事。对以上种种,他的姐姐只是解释说,自己从事的工作比较特殊,不方便露面,电话交流也困难,短信不能及时回复则是因为有时差。
对于这套听上去,不能说漏洞百出,但总是十分不寻常的说辞,死神并非不想深挖,但一来从他的姐姐口中再问不出更多的事情了,二来她做事也干净,仅仅露面一次,手机号码也不显示地区,三来自己孤身一人,无法追查。这件事也就一直压在他心底。
而当他经历了这种种的变数,终于有一天的时间,能够用来做一些一直想做的事,他第一时间想到的,便是去找他的这个姐姐。
不管她与自己是否有血缘关系,不管她从事何种职业,甚至不管她到底是否存在。他就是想见她一面。他根本未曾见过她,每次短信的交流都是寥寥数语,而且还有十多个小时的延迟。这样的关系,当然没有亲情或是感情可言。这只是一种执念,死神的一种执念。可是这种执念,又被这个“姐姐”身上的神秘,加以十余年的时光,极度发酵。他脑中便莫名地,充满了“无论如何都必须要见到她一面”的想法。这种执念,如同猛兽一般,怂恿着他的头脑,撺掇着他的身体,迫使他做出行动。他的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躁动,似要将他的身体撕裂。过去十多年,他从未像现在这样,如此渴求着某件事。
这天上午,上面解除了基地这边的网络限制。他当即便给姐姐发了条短信:
要远行了。今天放假一天。无论你在哪,能见一面吗?有很多事想当面聊聊。
之后他就一直在等。
一直到晚上九点,回信来了。与之前的寥寥几句话比起来,这条信息十分长:
我通过一些途径,大概了解了你的情况。这一年确实是辛苦你了。也祝贺你,得到了不小的成长,还收获了一些朋友。看起来,你似乎已经成长为一名“合格的战士”了,至少,从那些人的说法之中确然如此。对此,我感到十分高兴。你已经长大了,成熟了,俨然成了一位独当一面的自立的“人”了。恭喜你。
至于见面的事,虽然很抱歉,但依旧不行。我知道你内心之中有许多疑惑,有许多不满。你是个善于压抑情感的人。这些事情都藏在你心底十余年了吧。我以前一直没有向你提起过你的身世;但现在,为了让你不那么恨我,或许我可以说点有些自私的事情。你的父母已然双亡。但这件事并非是我的责任。正相反,是你的父母将你托付给了我。确实,这些年,我并没有尽到一个姐姐的责任。我向你道歉。但这件事确实我也无能为力。
你说你将要远行了。那应当是一个十分先进,十分繁荣,却又重任在肩的世界吧。我知道,要离开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世界,去往一个遥远遥远,崭新的地方,确实是有些残忍的。但我仍然祝愿你,能够在新的世界中,找到属于自己的,新的归属。
此后,你可能并不能很容易地联系到我了;我也难以再具体地帮到你什么了。不过如果你认为,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此断了的话,那你可能想错了。因为,缘,是这个世界上最微妙、最神奇的东西。它不会那么轻易地被时间与空间的间隔阻断。我坚信着这一点;希望你也能这样相信着。若是天缘有份,我们会相见。
再会。
死神默默地读完这条短信,扔掉手机,呆呆地坐在床沿。
一切的期盼都化作乌有。
他的心沉重地跳动。他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。
他叹了一口气。呵呵,缘吗?这种东西,他从来都是不相信的。坚如自己的锁链,都会被裁断;细若游丝的缘,又怎能穿越冰冷的时间和空间呢——要知道,时间和空间,可是最狠的东西了。
连这最后的幸运,也没有降临在自己身上吗……
他闭上眼。任凭黑暗将自己吞没……
晚八点二十三分。日本,江户。
日高阳炎坐在桌旁。桌上,日式传统料理和西式菜肴参半。
他的父亲这样对他说着:“阳炎,不要被那些所谓的正义和光明冲昏了头脑。我们曾经因此做过很多错事。你要谨记,光明,永远是藏于心中,需要你去找寻的……”
晚八点三十五分,美国,加利福尼亚州。
高耸瘠薄的落基山脉之上。汤汝则身着一袭中国古代书生的长袍,慢慢踱步,如同巡礼一般,又如同找寻着什么。
他的一侧,望向远方,月亮刚好触及海面,如同深蓝的天鹅绒上的一颗明珠。另一侧,层叠起伏的山川延伸到视线尽头,天空已经开始泛白。
晚九点四十三分。云南,xsbn。
子建、子新两人漫步在人迹罕至的丛林里。
周围是一片寂静。两人一句话也不说。
子建子新一边大,住得又近,便打小玩在一块。子新愈长大,性格愈见孤僻,以至于最后患上自闭症。但子建一直在她的最内层的交际圈之中。两人虽然话不多,但是不管子新想什么,子建都能明白。所以学校里,也一直是子建照顾着子新。此刻,在这静谧的丛林中,两人仿佛能听见各自的心声,便更没有说话的必要了。
因为此处不会有其他人,子建走着走着,便肆意的舒展开翅膀;子新随即也双翼显现。
丛林中的鸟儿们如同受到了感召一样,轻轻地走到枝头,翩飞起来,纷纷盘绕在两人上空。
若凤凰来仪。
中国,sd省,围防市,苍狼县,狩羊山下。
等到明华和昭两人来到狩羊山的山脚下,已经是将近十一点了。
“这就是校歌里一直提到的狩羊山啊。跟我想的不太一样。”昭说道。
确实是这样。一般的山,不管是石阶或是小路,总是一上来就很正经地向你宣告:这里就是山的地盘了。可狩羊山不一样。柏油马路一直通到半山腰,与山石小路比起来,自然是十分宽敞,而且一侧还有人行道,有路灯。即使是晚上,也是散步的好选择——当然,这么晚的时间,自然是不会有人了。
两人顺着路往上走,边走边聊。既然提到了校歌,两人便又谈起校园的那些日子。说起来也奇怪,一方面,虽然他们接触能力不过一年,可却像过了许久一般;可另一方面,一年之前上学的日子却又历历在目,仿佛就在昨天。
最开始,道路两侧还有楼房,再往里进,就只有大片的庄园和果园了。除了略显昏黄的路灯之外,便没有灯火;除了间或有两声犬吠,也无声响。道路向前盘绕,铺展着。远处的山体,便如同系上了一条路灯穿连成的丝带。
明华是当地人。她给昭讲述自己小时候的事。小学时候一年一度的春游,便是从这条路往山上走。还有,爷爷会骑着一辆大摩托,载着自己,往旁边的猎场去——虽说是猎场,不过自从二十多年前猎枪全部上缴之后,便不会再有打猎的人了,只是一直这么叫,就沿用下来。她跟着爷爷,沿着青石板拾级而上,看顶上的动物园;还有那七层佛塔,每一层都供着泥塑的佛像,有的和蔼,有的张牙舞爪……
所谓狩羊山,其实指的是一小片范围内的山峰——当然了,鲁中地区自然是不会有太高的山了,所谓山,可能也只能算得上是小丘陵了吧。除了他们现在正在爬的孤山,还有猎场那座山,以及远处的方山,都可算作狩羊山的范畴。
两人走着,两侧的景物也悄悄变换成树林了。沿着马路走到最上,是一小片广场。马路是贯通的,继续走,便从另一个方向下山了。就在这里,森林如同被劈开一个小口一般,黑魆魆的,凝望着到来的人。一条山石和水泥砌成的小路,从这里出现,一直通向目力不可及的深处。
昭望了一眼。“要继续走吗?”
明华夜晚爬山,每次都是到这里就原路返回了。但这次,她说:“继续走。”
这个点,入林的检查站里早已无人,两人便踏上小路,进入山林之中。虽然告别了一路路灯的陪伴,但月亮此时节已近中天,明晃晃地,洒下纯洁柔和的光,也剪裁出斑驳摇动的树影——好巧的是,今天,又是满月。
都说,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圆缺。苏轼曾经因为离别时月圆而慨叹。月无情,人有意,月圆并非本意,只是在离别的背景之下,更衬出悲情罢了。
看明华情绪有些低落,昭便打趣道:“这地方倒是不错,远离人烟,还有密林遮挡。不管是杀人越货,还是想干点别的什么事,都不会有人发现的吧。”说着,他捏了捏明华的手,开玩笑地看着她。
明华也笑了,却故作认真的说:“做美梦呢。别看这层林围绕,夜中,万籁俱寂,我要真叫喊起来,整片孤山都听得清楚。这里向上不远处便有护林站,里面是有人的。”
“可他们未必打得过我。”昭继续打趣。
“去去去,说什么鬼话。”
明华欲继续向前走,昭右手一拽明华的左手,明华身子侧过来,昭顺势右手也握住明华的左手。两人四目对视,在这黑夜密林之中,两人眼中映着的星光便都看得清楚。
“哎,我说,你当真不怕我对你做点什么?”
兴许是因为害羞吧,明华稍稍侧过头,不直视他。“无聊。你才不会做这样的事呢。”
昭身体向前迈出一步,明华便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。这小路本来就不宽,仅仅容下两人并排走路的空间,两侧是松树林。明华这后退,一脚踩到路边缘,身子向后仰,便倚上了路旁的松树。昭顺势靠过去,左手撑在树干上,低头吻了上去。
这一刻,所有的不安和伤感,全都被蔓延的贪欲所吞没。两人在这隔绝于世的空间之中,尽情地享受着每一秒的温存。
许久,两人才分开。
明华脸有些泛红,小声问着:“你……你干什么?”
“傻瓜,既然要走了,那就趁着这剩余的时间,好好享受当下啊。”
可那种贪婪过去之后,随之袭来的,便是如潮水一般的空虚和感伤。莫名地,便一齐涌到了明华的心上。莫名地,她心中的防线瞬间决堤,眼泪涌出。她扑到昭的怀里,痛快地哭了起来。
昭倒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到了。心想这又不是初吻,不至于反应这么大吧……却也不敢说什么,一直把她搂在怀里,摸着她的头。
明华也说不清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是什么。不过其实,她本来在家里就想哭出来了;但是父母面前,若是流泪,那便是示弱。要知道,父母最担心的便是怕她在外不能自立,她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坚强的一面展示出来。可在这里,面对着恋人,心中的那一层伪装也卸下了,之前压抑的情感便一并涌现了出来。
许久,明华从哭泣转成抽噎,轻轻抬起头,又叹一口气,平复了一下心情,说道:“无论如何,要走了啊……”
昭没说话。明华继续说:“这一走,可能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吧?这里的一草一木,一山一水……还有我的家庭,还有那所学校,还有这个熟悉的小城镇……可能都见不到了吧?可能这样说很自私,可我现在,真的只想抛下所有的责任和能力,只是在这座小县城里,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……”
“小傻瓜,你怎可能一辈子不离开这座县城呢?”
“我也恨我这种性格,可这些过去的记忆,我却总是放不下……”
“这不怪你。人都是这样的。我们既然从过去的经历之中获取经验和知识,就肯定会对过往产生依恋。不过,过去的事情是无穷的,而你的心思却是有限的。你若是想用自己有限的记忆,攫住所有的过往,那不也是很荒唐的事吗?倒不如,仅仅挑选那些快乐的、有价值的回忆,把它们记下来;那些伤感的事情,全都抛诸脑后。剩下的精力,就用在勇敢追逐明天上。这样才算是人生嘛。“
明华深呼吸几口。点点头,说道:“我们继续走吧。”
再上,小路之后,是木质的阶梯。此处的山势陡峭许多,向上望去,那阶梯便如同连接天地一般。两人踩在上面,每一步都铿然有声。再走不多时,便到了山顶。
此处本是伯夷叔齐采薇而食之处。山上有一小祠,名曰昭贤;也有几块石碑。
两人站在山上,向下望去。此时,已经接近十二点了。山下的城里,成片成片的灯火消失不见;只剩下隐约浮泛着的路灯的点点亮光,如星光一般。
这里离城区很近,但如此看去,大部分的细节也已经被抹去了。若是再高再远一些,一个城市就会是一个亮点,一片大地上,也会有这样的场景。如同漆黑的溶洞里的萤火虫一般。可若是再飞远呢?当他们渐渐远去,地球也会渐渐缩小,太阳系也会渐渐缩小,直至与背景中的星星一般大小。亦如萤火一般。人类的所有的文明,所有的痕迹,所有的努力,都会成为一个毫无细节、不可分辨的点。那便是他们的全部的眷恋了。而在此之前,在他们离开地球之前,在地球上面的人看来,他们的光芒,他们的飞船的光芒,也会成为这样一个点——如萤火一般。
明华突然想起一句话。
“我将变成萤火虫。”她说道。
这句话的来历自然是七十多年前的神风特攻队。但明华知晓这句话,还是从那套著名的《三体》里。
“萤火虫吗?”昭站在明华身后,接口说道,“不,我们将会变成星星,变成月亮,变成太阳——这一次,我们的光,将会恒久地照耀着人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