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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- 皆赴天狼 中(1 / 2)

 天狼城,本名凉城。大梁那第一位慕容姓天子登基后,第一诏定国都凉城,第二诏将凉城改名为天狼城。后人以此城思那位无双的国士,第五恭,号天狼。以三千骑挡住南署三万骑的疯狂反扑,待援军到来后,坑杀南署两万降卒。但天妒英才,大梁建国前夕,那位立下无数不世之功的第五天狼旧疾复发,卒于一个狂风大作的夜晚

关于那天狼城,除了那金碧辉煌的皇城,和贵到不可理喻的物价,少年只能想到这么多。白发师叔临行前交代了几件事,一是每日默写剑经,不得碰剑;二是看好师妹,不要让越婷瞎胡闹;三则是一定要好好看叶师叔所赠的那本漆黑剑典,看得越仔细越好。

洛秋笙想起师叔那异常认真的表情,心下想到:“难道那书真的是什么武功秘籍?”

餐桌上,看着李越婷那和外貌丝毫不着边的吃相,洛秋笙无奈地叹了口气。师父当了回甩手掌柜,将自己甩给了师叔,自己不知道去哪里潇洒了。这回师叔还被拐走了,秋笙也是极为无奈。

李越婷看到师兄双目怔怔地看着自己,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,随后继续趴饭

自从定居在试剑院,师叔除了让越婷和自己轮流洗碗外,也没给自己什么苦活儿累活儿。师叔不会做饭,师妹懒得做,所以一日三餐都是从那仙归楼定的。虽然每次都是一顿大餐,但是少年想到那巨额的开销,总是心疼地皱起眉头,直到那次师叔带他去钱庄,风轻云淡地开了个两千两银子的银票

师叔这次走的仓促,快则一旬,慢则一月,留下的银子不多。不过他已经和钱庄那边打点好了,要是缺钱少年可以直接去取。洛秋笙索性不想那些烦心事了,坐在石阶上啃着那本诗集,心底打算看完这再去读那漆黑剑典。看着看着,不知几时,夜幕早已降临。

已是入秋时节,夜晚时分,秋风起,寒意透骨入髓。少年坐在石阶上正读得入迷,一阵阴风吹过,将秋笙冻得一阵哆嗦。

他抬头望去,却见一片漆黑。无奈地笑了笑,师妹估计早已进被窝了,临走前还给少年点了盏油灯,他竟是没有注意。想着还有几页就看完了,洛秋笙忍者寒意翻开下一页又是一阵风拂过,将灯火挂灭,少年叹着气合上书本。既是天意,那便算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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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狼城有着大梁最华丽名贵的建筑,乃是那那耗人耗时耗财无数的皇城。在这之上,天狼城还有那天下第一高楼,拔地而起巍巍三十丈,堪称人间奇观。可哭笑不得的是,这天下第一楼,却是一座青楼。此楼乃是权贵们的最爱,当然价格也不是寻常百姓消费得起的。楼有三十丈,分三十层,层数越高,姑娘就越俊,胭脂越红,消费也就越高。而此楼,曾被曾经的皇太子,如今的慕容姓天子赞道:“天下第一楼”。

而这天下第一,不只是这巍巍三十丈,更是那第三十层住着的那名女子。此楼本二十九丈,为此女多增一层。曾有十万人看这位花魁出行,一身红衣胜血,两袖飘飘无风动。无甚多的妆容和首饰,头上随意带着金花凤冠,三千青丝如那天河倒泻。不过是坐轿而行,却惊为天人。

据说当初为太子如今为天子的那位微服私访,正巧看到那一幕,回宫后想用一万两黄金为这位青楼女子赎身,不过后者以“妾脏贱之身,不敢污殿下贵体”为由婉拒了。

若论容貌,三甲子内,除了那名弃剑出江湖的夜姓女子外,便无人出其左右,乃是大梁甚至天下都当之无愧的“色甲”。

巍巍三十丈,抬手可摘天上星,只不过高处,永远不胜寒。不知几年过去,如今未穿红衣的那名女子静静地坐在奢华的床榻之上。距离她上次出现在世人眼中,已有十多年了不过岁月却未在她的身上留下半分痕迹,她仍然是那个,一颦一笑,即祸国殃民的色甲。不知为何,近日总觉心神不宁。或许是因为,已经十年未走下这天下第一楼了吧。

女子鬼使神差地褪去衣物,换上了那件红衣,缓缓走向天台

丫鬟心疼自家主子,拿出一件品色极好的貂裘想给女子披上。后者只是摇了摇头,笑了笑婉拒了秋风冷,冻骨寒髓,可女子只身着一件单薄红衣,却不觉半分寒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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